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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完成公司制改制

2019-04-01 浏览量:

依据《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指导意见》、《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相关规定,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原企业”)于2017年12月8日初步完成公司制改制,其市场主体类型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其名称变更为“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相关规定,原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职工安置、企业资质、国有划拨土地及党工团组织关系等均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承,具体如下:
  第一、原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及贷款和担保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继承。
  第二、原企业的所有职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的转接、缴纳均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继承。
  第三、原企业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继承,改制后的新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资质特许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第四、保留划拨土地性质,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企业指示,将划拨土地登记证书的主体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
  第五、改制后,党工团组织关系均由新企业全部继承。